新疆农业大学遴选“头雁”培育项目产业 导师的通知

发布者:赛福丁·阿不拉发布时间:2022-08-29浏览次数:325

新疆农业大学遴选“头雁”培育项目产业

导师的通知


2022年起,新疆农业大学积极参与农业农村部、财政部《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“头雁”项目》,致力于建设一支规模宏大、结构合理、素质优良、作用凸显的农业农村人才队伍,全面推进乡村振兴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。为做好做实项目,现“头雁”培育项目产业导师的遴选办法如下。

一、遴选时间

2022829日—94

二、遴选人数

500

三、遴选对象

面向全疆高校、农业产业相关科研单位、国家级及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场主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长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、现代农业园区负责人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示范村负责人人员。

四、遴选条件

1.政治素质过硬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年龄在50周岁以下,高中以上学历,身心健康,诚信经营,遵纪守法,在当地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。

2.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。热心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“头雁”事业,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。注重立德修身、为人师表,弘扬科学精神。

3.实践经验丰富。从事当地农业主导、优势或特色产业 3 年以上,形成稳定的经营模式和一定规模,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
4.有长期从事农业及相关产业且带动农户共同发展的意愿,善于接受新技术、新模式、新业态和新理念,主动向农户分享经验、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。近5年累计带动60户或500名以上农民实现增收致富。

五、产业导师职责与任务

1.产业导师要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,多措并举激发“头雁”潜力,将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,将教育培训与人才使用相衔接,充分发挥“头雁”服务乡村产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。

2.产业导师主要负责帮扶指导“头雁”,提供扩大视野、更新知识的平台,增强创业创新创造能力,提升干事创业、联农带农能力。

3.全程指导“头雁”进行产业发展诊断和升级、指导其做大做强产业,引领和带动当地产业提质增效、当地经济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。

六、遴选程序

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个人,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线上报名。同时提交《新疆农业大学“头雁”项目产业导师申请表》、身份证、学历/学位证书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证书、公司法人证书等扫描件等附件材料,发送至邮箱:363808541@qq.com。邮件主题格式姓名+单位+职务,如王××+×××种植专业合作社+理事长。报名截止时间:202294日。








(报名二维码)

学校对申报人资格条件、思想政治、意识形态等情况进行审核,确定产业导师人选。

七、产业导师待遇

经审核确定的产业导师,由新疆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颁发聘书,安排帮扶指导任务,并根据工作量给予适当报酬。

八、联系方式

联 系 人:明景磊

联系电话:13009633770

邮 箱:363808541@qq.com


附件:新疆农业大学大学“头雁”培育项目产业导师

申请表

  


            

新疆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
              2022829


附件:


新疆农业大学“头雁”培育项目产业导师申请表


姓名


性别


民族


照片

(电子)

出生年月


政治面貌


健康状况


工作单位


职务/职称


身份证号


固定电话


手机号码


邮箱


第一学历院校


专业


最终学历院校


专业


从事产业经历

(请从从事产业的起止时间、职称或职务、具体承担的工作和突出表现四个方面进行填写)





产业类型规模效益

1.产业类型(请从种植业、养殖业、农副产品加工业、农村电商业、农业服务业和其它产业方面选择填写

2.产业规模(请从固定资产总值、从业人数、带动农户数和生产基地数等方面进行填写)

3.产业效益(请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个方面进行填写)








指导意愿

(请从擅长指导的产业类型、指导“头雁”的人数和指导形式三个方面进行填写)








现有条件

(请从现有的教学设施、食宿条件和实训场地三个方面进行填写)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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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(签章):

年    月    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