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2005—2018级部分超期学生作学籍清退处理的公示

发布者:谢军发布时间:2026-07-28浏览次数:25

 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、《新疆农业大学普通本科、专科(高职)学生管理规定》(新农大办发〔2005159号)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“僵尸学籍”清理工作要求,经学校研究审议,决定对20052018在籍学生中因未解决前置学历待查问题,且已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421名学生作学籍清退(退学)处理。处理完成后,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学信网)注销其学籍。

相关学生如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,请于本公示期内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。公示期满未提出异议的,视为送达且无异议,学校将按规定办理学籍注销手续(注销后无法恢复)。

本公示自2026728日起至2026831日止。

联系人:阿老师

联系电话:09918762424

联系地址: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农大东路311号新疆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
特此公示。


附件1:拟清退学籍学生名单(421人).xlsx


新疆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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