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、《新疆农业大学普通本科、专科(高职)学生管理规定》(新农大办发〔2005〕159号)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“僵尸学籍”清理工作要求,经学校研究审议,决定对2005-2018级在籍学生中因未解决前置学历待查问题,且已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的421名学生作学籍清退(退学)处理。处理完成后,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学信网)注销其学籍。
相关学生如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,请于本公示期内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。公示期满未提出异议的,视为送达且无异议,学校将按规定办理学籍注销手续(注销后无法恢复)。
本公示自2026年7月28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。
联系人:阿老师
联系电话:0991-8762424
联系地址: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农大东路311号新疆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特此公示。
新疆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2026年7月28日